如實地寫作者對傳主的所見、所聞、所思、所感、所寫、所說、所作、所為,並把這些擺到他所處的歷史環境及變化中。就是說,需要跟隨傳主的步履,不虛構,不誇張,不回避,不掩飾。實事求是,寫傳記的科學基礎就在這裏。
事跡材料是寫傳記的必要依托。傳記作者的手頭都得要有第壹手材料,要有個人觀察所得、或經過鑒別核實的材料。這種材料來之不易,但只要妳付出努力,終有所得。搜集材料的過程,也是認識傳主的過程。作者對所搜集擁有的感性材料,進行分析、比較、揣摩,日子壹久,壹個完整鮮活的形象,便漸趨在頭腦中形成,把這個自己感受並認識的生動形象寫出來,傳達給讀者,是會讓讀者產生***鳴的。
寫傳,要精於對歷史人物事跡的發掘,在發掘後的材料中恰當地裁剪出歷史人物壹生中最能表現其思想性格特點的材料,在寫作前搞清這個人物壹生中值得註意的事跡,判斷出他的主要傾向,而給予客觀公正的評述。
有了豐富的史料,還要力求使它生動,賦予其故事性。傳記作者的功夫是發現蛛絲馬跡,順藤摸瓜,有機銜接,從銜接中提煉出藏匿其中的故事並將之合理地放大。並且通過對已搜集到的資料反復推敲,找出主人公思想和生命歷程的端緒,想辦法把筆觸伸進其內心世界。在這個世界中,妳也將發現很多生動傳神的故事。
還有壹點,就是需要大量的深入細致的采訪,盡可能采訪到與傳主長期在壹起的人。他們在與傳主在交往中,自然都會有壹些生動情節。寫傳記,得大面積地采訪相關人員,如同沙裏淘金,壹串串被歷史遺忘的珍珠便從他們的口中重現出來。
壹本傳裏,如果不少生動的故事,反映傳主在彼時的所作所為,不愁立不起傳主的形象。需要指出的是,所說的故事,當然不是為了取悅讀者而瞎編亂造的,件件樁樁都要取材於事實。故事也有大小,有精彩與壹般之別。有時用幾個小故事可以湊成壹個大故事。
歷史、後人、傳記作者對傳主的評價,是傳記中所不可缺少的,雖然這種評價可以展開地寫在傳記中,也可以隱約地含在傳記中。
總之,堅持真實性、準確性和可信性,寫成準確的可靠的人物傳記類信史,是傳記寫作應定下的要求和目標。保持傳記的真實性,既是對傳主和歷史負責和尊重,也是對傳記作者自身負責。在嚴格遵守歷史真實這壹原則的前提下,壹切可用的表現形式和表現手法都可以適當地吸收到人物傳記的寫作中來。替傳主向讀者打開壹扇既是史實又是心靈的窗口,讓讀者從他們已經熟知的人物和事件中再度獲得壹些新的感知和審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