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建立各類臺帳、妥善分類保管、全面詳盡分析是勞動合同管理的壹項基礎工作。企業組織結構不同、規模不同,臺帳的種類要求、類目粗細等都存在比較大的差異。臺帳種類的確定與記錄必須堅持簡明、準確、及時和穩定的原則。壹般應包括:員工登記表,個人信息資料;勞動合同臺帳,勞動關系的變化;員工統計表,組織結構的調整;專項協議臺帳,特殊情況管理;社會保險及醫療期臺帳 ,保障員工權益;員工培訓臺帳,保障企業效益);終止和解除勞動關系臺帳,管理績效;其他必要的臺帳,投入產出分析管理,人力資源發展規劃管理在公司管理員工的過程中,為了避免或者減少勞動爭議,往往會簽訂勞動合同來規定勞動者的權利和義務。制作勞動合同管理臺賬的主要目的使為了更好的管理公司,促進公司內部的穩定和和諧,使公司獲得更好的發展。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七條 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壹)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三)勞動合同期限;(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六)勞動報酬;(七)社會保險;(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秘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