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石公《素書·正道》
原文如下:
德足以懷遠,信足以壹異,義足以得眾,才足以鑒古,明足以照下,此人之俊也。
行足以為儀表,智足以決嫌疑,信可以使守約,廉可以使分財,此人之豪也。
守職而不廢,處義而不回,見嫌而不茍免,見利而不茍得,此人之傑也。
譯文:
品德高尚,則可使遠方之人前來歸順。誠實不欺,可以統壹不同的意見。道理充分可以得到部下群眾的擁戴。才識傑出,可以借鑒歷史。聰明睿智可以知眾而容眾。這樣的人,可以稱他為人中之俊。
行為端正,可以為人表率。足智多謀,可以解決疑難問題。天無信,四時失序,人無信,行止不立。如果能忠誠守信,這是立身成名之本。君子寡言,言而有信,壹言議定,再不肯改議、失約。是故講究信用,可以守約而無悔。廉潔公正,且疏財仗義。這樣的人,可以稱他為人中之豪。
見嫌而不茍免,克盡職守,而無所廢弛;恪守信義,而不稍加改變;受到嫌疑,而能居義而不反顧;利字當頭,懂得不悖理茍得。這樣的人,可以稱為人中之傑。
賞析:
此章主旨,是闡發自然之道的作用及功能。本章***分三段,第壹段是以出乎其類,拔乎其萃——“俊”的德行才質來證明大道的體性。第二段是以堅強剛毅,人中殊甚——“豪”的儀表、清廉來證實大道的作用。第三段是以特出卓越,剛毅堅貞——“傑” 的浩然正氣來證明大道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