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詩詞大全網 - 漢語詞典 - 孝經第二章原文及譯文

孝經第二章原文及譯文

孝經第二章原文及譯文如下:

原文

子曰:愛親者,不敢惡於人;敬親者,不敢慢於人。愛敬盡於事親,而德教加於百姓,形於四海。蓋天子之孝也。《甫刑》雲:“壹人有慶,兆民賴之。”

譯文

孔子說:天子真正愛護自己的父母,也就不敢厭惡任何人;真正尊敬自己的父母,也就不敢輕慢任何人。天子竭盡愛護尊敬來侍奉雙親,將這種道德教育推廣到天下百姓,讓四海之民都能起而效法,這就是天子的孝道啊!《尚書》說:“天子有愛敬父母的善德,天下萬民都會仰賴他。”

註釋

(1)子曰:本章承接上章之文,還是孔子對曾參的講話。自此及以下四章,皆為孔子壹次所講的話。故正文不再出現“子曰”。

(2)不敢惡於人:惡,厭惡、憎恨、不喜歡。意為天子作為熱愛自己父母的人,就要擴大去熱愛天下的父母親。

(3)不敢慢於人:慢,輕侮、怠慢。此句言天子要廣泛地敬重他人。

(4)形:通“型”。法式,典範。

(5)蓋:語氣詞。多用於句首。

(6)甫刑:即《尚書》中的《呂刑》篇。

(7)壹人有慶:壹人,指天子。慶,善。

(8)兆民賴之:兆民,萬民,指天下的所有人。古人所說的“兆”,即指壹百萬,也指十億,後指壹萬億。此處泛言極多,非實數。賴,依靠、憑借、仰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