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治當了三十四年皇位。
唐高宗李治(628年7月21日—683年12月27日),字為善,唐朝第三位皇帝(649年7月15日-683年12月27日在位),唐太宗李世民第九子,母為文德順聖皇後長孫氏,前太子李承乾、魏王李泰同母弟。
貞觀二年六月庚寅日(628年7月21日),李治出生於東宮麗正殿。貞觀五年(631年)封晉王,後太子李承乾與次子魏王李泰相繼被廢,於貞觀十七年(643年)被冊為皇太子,貞觀二十三年(649年),唐太宗去世,太子李治即位,是為唐高宗。
李治即位之初,繼續執行太宗制訂的各項制度,李勣、長孫無忌、褚遂良***同輔政,使得“百姓阜安,有貞觀之遺風”,史稱“永徽之治”,永徽六年(655年)廢黜王皇後,改立武則天為後。
李治為政的舉措
緩和矛盾:唐太宗末年的遼東戰役使“貞觀之治”出現危機,李治登基後的永徽四年(653年),江浙壹帶就爆發了陳碩真領導的農民起義,階級矛盾再次尖銳。李治及正式登基即下令:“罷遼東之役及諸土木之功”,登基之初,就把唐太宗時的三日壹朝改為壹日壹朝,勤勉執政。
人事方面:即位之後,重用太宗舊臣李勣、長孫無忌、褚遂良,君臣上下蕭規曹隨,照太宗時法令執行,頗有貞觀之治之遺風,永徽二年(651年)九月,下令所占百姓田宅還給百姓。
編纂法律:永徽三年(652年),編成《唐律疏議》,這是中國現存最完整、最古老的壹部典型的封建法典,它全面體現了中國古代法律制度的水平、風格和基本特征,成為中華法系的代表性法典,對後世及當時周邊國家產生了極為深遠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