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雙方自願離婚,必須親自到壹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2、提供下列證件和證明:戶口本、身份證、結婚證、離婚協議書;
頒發離婚證的流程如下:
1、核實相關信息、離婚意願;
2、告知雙方離婚後的法律關系以及與子女的關系、應盡的義務;
3、雙方在審查處理表簽名;
4、將離婚證分別頒發給離婚當事人雙方,取得離婚證,解除夫妻關系。
離婚的程序:
1、離婚登記。想要離婚的夫妻首先需要到當地的婚姻登記處進行離婚登記。登記時需要帶齊夫妻雙方的身份證等有效證件,並填寫離婚申請書。接受登記時,工作人員會要求雙方再三確認離婚意願,並告知離婚後對雙方財產、子女撫養等方面的權利和義務。登記完成後,工作人員會向雙方發放離婚證明;
2、協議離婚。如果夫妻雙方能夠友好協商,就可以選擇協議離婚。在離婚登記時,夫妻雙方必須簽訂離婚協議書,約定離婚後財產的分配、子女的撫養等;
3、訴訟離婚。如果夫妻雙方無法協商,可以選擇訴訟離婚。訴訟離婚需要到人民法院進行起訴,具體手續如下:
(1)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書,並附帶與離婚有關的證明;
(2)等待法庭傳票,到法庭出庭;
(3)與對方進行庭審;
(4)等待法院判決離婚;
(5)離婚生效後,再到婚姻登記處完成離婚登記手續;
4、財產處理。無論是協議離婚還是訴訟離婚,都需要處理夫妻財產的問題。在分財產的時候,需要註意壹些問題,如夫妻***同的財產應該如何分配,婚前財產應該如何處理等;
5、子女撫養費的處理。離婚後子女的撫養費是壹個重要的問題,離婚協議或法院裁定中應詳細說明子女撫養費的數額、支付時間、支付方式等,並約定好誰來負責子女的撫養和教育。離婚後,如果離婚協議中沒有規定好子女撫養費的數額和支付方式,或者要求協議過於苛刻,另壹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法院根據實際情況判決子女撫養費的數額;
6、離婚協議的生效及離婚證明的領取。當離婚協議經過雙方簽字確認,提交至民政局審查,領取離婚證明後,便視為離婚協議生效了。之後便可到當地民政局領取離婚證明。
綜上所述,辦理離婚登記的時候需要準備好相關的材料,同時到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登記手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第壹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壹致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