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對於本區戶籍地(戶主為直系親屬或兒童本人)與居住地(產權人或承租人為直系親屬或兒童本人)壹致的適齡兒童,當報名人數不超過對口學校招收學額時,安排對口入學;當報名人數超過對口學校招收學額時,按照入戶籍時間長短順序安排入學,超出學額部分實行區域內統籌安排入學。
2、非滬籍符合本區入學條件的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根據積分、房產等情況統籌安排。先在街道內統籌安排,若實際報名登記數大於街道內各學校計劃招生總數時,則在全區小學內統籌。
3、熱門學校人戶—致再細分順位,排序主要看學校細則。上海幼升小公辦第壹批錄取標準包括公辦小學劃片範圍、公辦初中對口方式、本市戶籍人戶分離實施細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