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所得稅陷阱區間
按照錢曉輝的測算,舊稅法因為有9級稅率,產生了8個年終獎“陷阱”,最低壹個臨界點是6000元(見表壹)。 今年9月新個稅法實施後,稅率由9級縮減為7級,最低壹個臨界點變為18000元(見表二),“陷阱”也相應縮減為6個,也即6個獎金區間,分別是:[18001元-19283.33元]、[54001元-60187.50元]、[108001元-114600元]、[420001元-447500元]、[660001元-706538.46元]、[960001元-1120000元]。 以最高的壹個區間為例,如果年終獎是960000元,應交稅330495元。如果年終獎是960001元,應交稅將會達到418495.5元,兩者相差88000.5元。在這個區間裏直到年終獎增加到1120000元,才會剛好出現多發年終獎實際也會多得的情況。 錢曉輝說,這些恒定的區間是針對年終獎發放當月員工工薪達到3500元時的情況,如果員工工薪沒有達到3500元,計算時要先拿出壹部分年終獎補足當月工薪,然後再算應交個稅。比如年終獎為24100元,當月工薪為3400元,計算時先用年終獎的100元補足工薪,按年終獎24000元征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