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信息資源管理領域日益受到社會各界的重視,其活動內容愈來愈頻繁,技術水平越來越高,因此,信息資源管理標準化的重要性逐步提高。首先,信息資源已滲透到社會生活的各個領域,為了簡化和滿足人類日常工作、學習和生活的需要,必須進行信息資源管理的標準化工作;其次,為了發揮信息資源的巨大能量,使之進壹步為社會生產服務,消除其流通障礙和交易壁壘,同國際標準接軌,必須開展信息資源管理的標準化工作;最後,為了進行科學有效的管理,也必須推廣信息資源管理標準化工作。
4.3.1 信息資源管理標準化的內容與分類
信息資源管理是壹個跨學科、結構復雜、覆蓋面廣的多元化學科領域。因此,信息資源管理標準化的內容十分豐富,大體上可分為標準化設施、標準化技術、標準化術語以及標準化管理過程等四部分內容,其中,標準化技術是最重要的部分,國內外都在致力於信息技術的標準化工作。
4.3.1.1 標準化技術
信息技術標準化是整個信息資源管理的重點,同時也是信息資源開發和利用的基礎和保證。由於信息技術具有技術密集、高增值和高滲透性,它正成為科技發展和工業化社會向信息化社會過渡的先導技術,相應地,這壹領域的標準化也尤為重要。信息技術的標準化,是圍繞著信息技術開發、研制和信息系統的建設與管理等壹系列活動而進行的,主要包括信息資源的生產、識別、提取、檢測和分類編碼、交換或傳輸、處理、存儲、顯示、打印、控制以及信息資源的利用等技術的標準化。信息技術標準化是信息資源開發和利用的基礎和保證,同時也是整個信息資源管理的重點。
4.3.1.2 標準化設施
信息資源管理設施是信息資源活動的物質基礎。信息設施的標準化是為保證提供高效、穩定的信息服務目的而設立的。同時搞好設施的標準化工作,提高設施效率,保證信息資源產品與服務的質量,不同單位之間交流、***享和集成信息具有重要的意義。所以,信息資源管理設施標準化是信息資源管理活動中不容忽視的環節。
4.3.1.3 標準化術語
信息資源管理的術語標準化是指對信息資源活動中某壹事物或過程的稱謂或代號的標準化,其目的是為了使國際和國內統壹,同壹術語表達統壹概念,避免二義性,保證壹致性。
術語標準化有四條原則:
(1)優先原則:術語標準化先於技術標準化;
(2)簡化原則:進行術語標準化應使用簡練的語言;
(3)靈活性原則:在術語標準化過程中,應采用靈活方針;
(4)廣義性原則:術語標準化要以集體方式進行。
4.3.1.4 標準化管理過程
標準化的信息資源管理過程是要使信息資源管理工作的全過程按規範化的程序來進行,它包括學習和貫徹標準,制定標準以及制定工作流程、管理制度等。信息資源管理標準化的本質、指導原則和基本方法是相互聯系的、不可分割的整體,是信息資源管理標準制定和實施的理論基礎和行為準則。其指導原則包括:
(1)效益原則:效益原則使得信息資源管理標準化的實施始終堅持以實用為目的;
(2)系統原則:以整體觀念、層次觀念、互相聯系的觀念來分析和解決問題;
(3)動態原則:要註意時間因素和階段性,研究標準化發展的趨勢,隨時修訂和重訂有關標準與規範;
(4)優化原則:為達到最佳的標準化效益,運用最優化的方法(系統工程方法)實施標準化;
(5)協商原則:註意***同協商,取得壹致,不僅標準化內容壹致,還包括時機的選擇、貫徹實施步驟的安排等。
4.3.2 信息資源管理標準化的壹般方法
信息資源管理標準化的方法是為了達到標準化的目的,以系統工程的方法為指導,按照標準化的原則形成標準的特有方法,主要包括:
4.3.2.1 簡化
簡化是在壹定的範圍內,縮減事物的類型,以充分滿足在壹定時期和壹定領域需要的標準化方法,它是標準化的最基本方法。
系列化和通用化是簡化的基本形式。系列化是指通過對同壹類產品發展規律的分析研究、國內外產品發展趨勢的預測,結合本國的生產技術條件,經過全面的技術經濟比較,將產品的主要參數、型式、尺寸、基本結構等做出的合理安排與規劃;通用化是指統壹某些零件和部件的種類、規格,使其能在類似產品中通用互換的技術措施。經過統壹後,可通用於某些產品中的零件和部件,稱為“通用件”,通用化是標準化的初步階段。
4.3.2.2 統壹
統壹是指在壹定的範圍內,按照信息資源的管理過程,對需要標準化的信息資源的事物和概念,以及處理過程,進行歸壹的標準方法。它強調歸壹,形成壹種***同遵守的準則,以建立正常的秩序。
4.3.2.3 組合
組合是指按照用戶需求,把兩個以及兩個以上具有特定信息資源功能的單元,有機地、有選擇地結合起來,形成壹個具有新功能單元或系統的標準化方法。
運用組合方法時應註意:①標準單元和通用單元的設計是組合的基礎,也是組合研究的重點;②組合的理論基礎是系統的分解與綜合,應從系統整體的需要出發,不可片面追求單元功能的最佳,應該是整體功能最佳;③應充分利用功能單元的組合來滿足信息化社會需求的多樣化。
4.3.2.4 綜合
綜合是指系統標準化對象的整體及其相關要素有目的、有計劃地制定和貫徹壹個標準系統的標準化方法。因此,綜合是在系統工程的理論和方法指導下達到整體最優的目的。
綜合的方法在運用過程中應註意:①充分研究並確定綜合標準化對象中哪些項目、要素應制定標準,並確定其指標要求,以取得最優的標準化效果;②充分協調綜合標準化對象各組成部分之間的功能聯系,以確保整體效果最佳;③綜合的對象和內容應與領先的科學技術和管理水平的發展相適應,並保持合理的超前性;④綜合的對象和內容應力求與現行標準及其體系相銜接,以有利於綜合標準化的實現;⑤綜合標準化在實施過程中,應有嚴密計劃,分階段貫徹並確定適當的實施日期。
4.3.2.5 程序化
程序化是指在信息資源管理工作的全過程中,應按照嚴格的邏輯關系形成規範化的程序。對於按照工作內在邏輯關系而確定的壹系列相互關聯的活動所實施的管理方式。信息的程序化管理要說明進行某種活動或完成某項工作的內容、操作方法及其相應的規則系統和前後銜接遞進關系,甚至也可以包括運營結果的前反饋機制。
4.3.3 信息資源管理標準的制定與實施
標準的制定和實施,是信息資源管理整個標準化工作的中心。標準的制定和實施也是整個信息資源管理標準化過程的兩個不同階段,不可分割,前者是前提和依據,後者是結果和效益,其他相關工作和程序,都是圍繞這個中心展開的。
4.3.3.1 標準的制定
同其他任何標準壹樣,國家對信息資源管理標準的制定采用統壹管理和分工管理相結合的管理體制。無論是政府部門,還是民間團體、企業單位,在標準制定過程中都十分註意發揚民主和發揮專家的作用。各政府機構制定標準通常是根據標準化法設立標準調查會或類似標準調查會的機構,動員專家們出謀獻策。較大的民間團體制定標準,也都采取類似做法。企業制定標準則往往要求參與制定標準的各方代表壹致通過才最後定案。信息資源標準制定流程如圖4.2所示。
對於標準的制定,《中華人民***和國標準化法》(以下簡稱《標準化法》)有明確的規定:對需要在全國範圍內統壹的技術要求,應當制定國家標準。國家標準由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制定。對沒有國家標準而又需要在全國某個行業範圍內統壹的技術要求,可以制定行業標準。行業標準由國務院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制定,並報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在公布國家標準之後,該項行業標準即行廢止。對沒有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需要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規定,並報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和國務院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在公布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之後,該項地方標準即行廢止。企業生產的產品沒有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應當制定企業標準,作為組織生產的依據。企業的產品標準須報當地政府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和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已有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國家鼓勵企業制定嚴於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企業標準,在企業內部適用。
圖4.2 信息資源標準制定流程
4.3.3.2 標準的實施
標準的貫徹和實施是信息資源管理標準化的壹個重要環節,標準只有經過貫徹實施後才能取得效果。同時,信息資源的管理也只有按標準執行,才能確保技術先進、質量可靠、服務到位,從而最大化信息資源的價值,取得預期的經濟和社會效益。
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分為強制性標準和推薦性標準,由法律和行政法規強制執行的標準是強制性標準,強制性標準必須執行。其他標準是推薦性標準,國家鼓勵企業自願采用推薦性標準。《標準化法》規定:企業對有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產品,可以向國家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或者該行政主管部門授權的相關部門申請產品質量認證,認證合格的,由認證部門授予認證證書,準許在其產品或包裝上使用規定的認證標誌。
為了有效地保證標準的貫徹實施,在標準化管理的整個過程中必須強化標準的監督與檢驗機制,對於標準化工作的監督、檢驗和管理人員的徇私舞弊、違法失職行為,有關部門除了給予必要的行政處分外,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