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機構客戶身份識別及交易記錄保存管理辦法:建立客戶身份識別制度、妥善保管客戶資料、留存有效證件、了解資產來源、加強認證措施。
1、建立客戶身份識別制度
金融機構應當勤勉盡責,建立健全和執行客戶身份識別制度,遵循“了解妳的客戶”的原則,針對具有不同洗錢或者恐怖融資風險特征的客戶、業務關系或者交易,采取相應的措施,了解客戶及其交易目的和交易性質,了解實際控制客戶的自然人和交易的實際受益人。
2、妥善保管客戶資料
金融機構應當按照安全、準確、完整、保密的原則,妥善保存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確保能足以重現每項交易,以提供識別客戶身份、監測分析交易情況、調查可疑交易活動和查處洗錢案件所需的信息。
3、留存有效證件
應當識別客戶身份,了解實際控制客戶的自然人和交易的實際受益人,核對客戶的有效身份證件或者其他身份證明文件,登記客戶身份 基本信息,並留存有效身份證件或者其他身份證明文件的復印件或者影印件。
4、了解資產來源
信托公司在設立信托時,應當核對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證件或者其他身份證明文件,了解信托財產的來源,登記委托人、受益人的身份基本信息,並留存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證件或者其他身份證明文件的復印件或者影印件。
5、加強認證措施
金融機構利用電話、網絡、自動櫃員機以及其他方式為客戶提供非櫃臺方式的服務時,應實行嚴格的身份認證措施,采取相應的技術保障手段,強化內部管理程序,識別客戶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