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結婚證辦理地點要回戶籍地嗎
我國相關法律規定,辦結婚證的男女雙方需***同到壹方常住戶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或鎮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假如女方常住的戶口是異地的,那麽結婚證也可以到異地辦理。
二、結婚證辦理程序
1、當事人必須持相關證件***同到壹方戶口所在地的民政局提出申請。
2、雙方本人到相關單位提出訴求,並按要求填寫《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
3、雙方必須在工作人員的見證下在《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中簽名或按指印。
4、相關單位會對雙方繳納的證件進行核查,若滿足結婚條件,則給予登記。
三、結婚登記提交的證件
1、本人常住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2、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3、當事人提交3張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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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婚姻登記條例》(國務院令第387號)第四條規定,內地居民結婚,男女雙方應當***同到壹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