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分紅”是堂而皇之的行騙,且可以通過百度等各種平臺進行公開推廣,所以受害人群龐大。因此大公司在某種程度上扮演了“天天分紅”的詐騙推手。
2、銀行理財產品漏洞被利用
詐騙人員通過拖庫與撞庫、公***wifi、atm機針孔攝像頭、電腦木馬等途徑獲取的用戶銀行卡賬戶和密碼後,順利登陸賬戶,但由於沒有手機驗證碼無法進行轉賬,因而想到利用銀行卡內將活期理財轉為定期無需短信驗證碼這壹特點,順利將余額由活期轉為定期,然後詐騙用戶說出短信驗證碼,盜走資金。
3、p2p平臺頻現虛假投資標的
很多平臺打著“高息”、“保本”、“短期標”等旗號發布大量虛假標的,吸引普通投資者,資金到賬後便攜款“跑路”,出現平臺突然無法登陸、創始人消失或辦公地點虛假等情況。
為了能在短時間內詐騙到大量資金,有平臺在開業前聲稱要連續舉辦數天的優惠活動,等到開業後投資者蜂擁而至,然而平臺很快就無法打開,甚至上午開業下午就“跑路”。
4、虛假借款詐騙
在各大提供借貸的互聯網金融平臺,還盛行著壹種借款詐騙。借款人通過信息販賣者獲取有效身份信息,並以他人的身份在互聯網金融平臺進行借款或消費。在壹些平臺,不乏員工與借款者內外勾結,過度包裝借款人信息,使得原本無法借款的人也借到款項,變相侵吞公司資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罪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