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掛失
1、目前公安機關沒有要求專門辦理身份證掛失。如果是被盜在派出所報案,有個報案記錄就可以了。如果身份證丟失了,可以直接補辦,補辦的時候微機裏記錄妳丟失的信息,就算掛失了。
2、登報聲明:登報與否各地要求不同,有的是不要求,有的是自願,有的是必須。登報的目的是為了如果有人用妳的身份證做壞事妳有證據免責。
二、補辦
1、戶口在哪個派出所就去哪個派出所補辦身份證,有的地方是去派出所上級的分局辦理。
2、必須帶戶口本。有的地方為了驗證身份,還需要帶舊身份證,沒身份證的工作證,學生證,結婚證或駕駛證等也行,具體問妳戶籍地公安機關。
3、先核實妳的身份,給妳打印壹份《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並在上面簽字,簽字了就說明妳認可自己的身份信息準確無誤,然後交費照相證。最後給妳個領身份證的憑證,辦好了身份證拿憑證來取新證。
三、異地補領
1、公民應當到戶籍地公安機關(實際上是派出所)申領或者補領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該在60日內辦結,交通不便的地區可以延長30日。
2、長期外出人員辦理身份證,可以由其家人或親屬持外出人員戶口簿到常住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代為辦理申領手續。
3、根據這壹通知要求,任何公民可以要求任何公安機關派出所免費為公民代拍二代身份證電子照,由公民自己把照片文件拷貝走,想辦法把照片文件傳遞給戶籍地親屬,無親屬托親友辦理應當書寫委托書,讓親屬或者其他親友代理。
4、如果妳以前辦理過二代證,遺失申請補領,則不需要再次采集照片,戶籍地派出所都有保留的,只要親屬到戶籍地派出所直接補領就可以了。
居民在丟失身份證後,應該做下列幾件事
1.立即到公安機關報失,壹般我們需要到管轄我們工作單位的派出所報失,然後打電話或寫信到家裏,請家人代為到家鄉的鄉鎮派出所報失。
2.報失後,要申請補辦壹個新的居民身份證。辦理新的身份證,需要帶上戶口簿和村委會開的證明。辦理新的居民身份證的地點也是在家鄉鄉鎮派出所。
3.由於新的身份證辦理時間較長,壹般是3個月,所以需要先在家鄉鄉鎮派出所辦理壹個臨時身份證,再郵寄回來,碰到檢查等事可以拿出來作為證明。
4.拿到新的身份證後,退回臨時身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