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朝戲音樂唱腔由“廟堂音樂”、民間小調兩大類組成,屬多段聯曲體形式。頭出朝(神朝形式)部分的結構是“四平腔”轉“雞歌”(悲喜兩種),最後以“南路腔”結束。此外,還有迎神、頭壇、出符、作酒、打更、申文等專用曲。如“佛腔”、“禪腔”、“觀音腔”、“菩薩腔”、“田螺腔”、“神曲”(告神、辭神)等五十多曲,都屬“廟堂音樂”。民歌小調包括當地二十多種山歌以及“怨蒼天”、“猜謎調”、“送貨調”、“長工苦”、“十勸郎”、“憂情郎”、“擔水歌”、“討食歌”等七十多種民間小調;***壹百多種曲牌。
演唱時,原來男人用平喉,旦角用假嗓,男女均用平喉,尾句常有幫腔。
“廟堂音樂”主要為“神廟”祭祀所用。後期,藝人們編選民間故事演唱時,由於“廟堂音樂”比較憂傷、低沈,不宜表現歡樂、明快的性格,故吸收了大量民歌和絲弦小調,統稱“花朝音樂”。
調式——多屬五聲音階。如徽調(5調)、宮調(1調)、商調(2調)、羽調(6調)、角調(3調,此調少用)。
調性——有大小調之分。主要是小調式,如“5”調。
曲式——多為四壹段體,有的僅上下句為壹小樂段,或重復前樂句,加點變化成為小三段體。
特點——抒情、輕快、通俗、流暢,易於敘事說唱。也有表現悲傷、愛戀和諧的唱腔。
傳統的花朝音樂多以吹打樂見長,即鑼鼓加嗩吶。高潮時,往往用“雙大笛”、“雙小笛”(“笛”指嗩吶)再加清鼓、堂鼓、大小鑼、小鈸、凸鑼、單打、魚鼓等壹齊配奏,成為花朝音樂的特色,但仍是旋律單調,板式貧乏。
新中國成立後,根據傳統聲腔和戲劇內容需要,進行了壹系列改革。設計了“曲調聯綴”的音樂,以人物基調為音樂基礎,有機地糅合進幾個調式(弦法相近的調),打破了原來呆板的“豆腐塊”形式;也設計了由“散板”、“慢板”、“原板”、“快板”等板式組成的有層次的成套唱腔,突破了原來以板填詞的處理方法,使唱腔出新,為人物性格和戲劇沖突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