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以聖人茍可以彊國,不法其故;茍可以利民,不循其禮。
因此,聖人只要能夠使國家強盛,就不必沿用舊的成法;只要能夠利於百姓,就不必遵循舊的禮制。
商鞅的主張
打破原有的舊奴隸主階級統治制度工,建立更適應潮流的地主階級統治制度,樹立以法治國的理念
人物介紹
商鞅(約前395年—前338年),戰國時期政治家、思想家,先秦法家代表人物。商鞅應秦孝公求賢令入秦,說服秦孝公變法圖強。公元前359年,正當商鞅輔佐秦孝公醞釀變法時,舊貴族代表甘龍、杜摯起來反對變法。他們認為利不百不變法,功不十不易器。“法古無過,循禮無邪。” 商鞅針鋒相對地指出:“前世不同教,何古之法?帝王不相復,何禮之循?”“治世不壹道,便國不法古。湯、武之王也,不循古而興;殷夏之滅也,不易禮而亡。然則反古者未必可非,循禮者未足多是也。”從而主張“當時而立法,因事而制禮”(《商君書·更法篇》《史記·商君列傳》)。是以歷史進化的思想駁斥了舊貴族所謂“法古”“循禮”的復古主張,為實行變法作了輿論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