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中小企業通用的規章制度也就是《公司法》規定的公司章程裏面絕對要有的必要記載事項,這些事項通常包括公司的名稱、住所、宗旨、註冊資本、財產責任等。除了這些外,企業還可以制定關於薪酬、勞動防護、社會保險和福利等規範。比如可以規定“每月工資支付日為次月10日,可延時支付工資,但不超過5個工作日”詳細的工資規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公司法》 第二十五條 有限責任公司章程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壹)公司名稱和住所;
(二)公司經營範圍;
(三)公司註冊資本;
(四)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
(五)股東的出資方式、出資額和出資時間;
(六)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股東會會議認為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
股東應當在公司章程上簽名、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