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代管理思想“法治”中的“常法”是指要保持法的穩定性。
法的穩定性主要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1、法的時間效力自生效起至被廢止、修正或替代前壹直有效。
2、新 制定的低級規範不具有變更或廢止高級規範的效力。
3、非法律規範不具有變更或廢止法律規範的效力。
中國古代管理思想主要包括如下思想:
1、儒家的管理思想也就是仁政德治論。等到最後提出實現齊家治國平天下的管理目標。儒學是壹種以人為文明核心為主體的思想。
2、法家的管理思想也就是法制刑治論。法家是中國歷史上提倡以法制為核心思想的重要學派,以富國強兵為己任。
3、道家的管理思想也就是無為而治論。指出要實現的管理目標是至德之世。道家以“道”為核心,認為大道無為、主張道法自然,提出道生法、以雌守雄、剛柔並濟等政治和軍事等策略,具有樸素的辯證法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