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0年,4000左右。
教師的工資構成有四部分:基本工資、績效工資、津補貼、獎勵性工資。基本工資是規範性的收入,包括崗位工資、薪級工資、10%工資、教齡工資。這四部分工資全國是壹樣的。很多地方老師說收入低,就是因為他們只發了基本工資。
教師的工資津補貼也和當地經濟發展水平有關。有的地方是沒有的,包括地方津補貼,鄉鎮補貼,農村教師生活補貼等,有的地方還有住房補貼等福利。獎勵性工資包括13月工資,年終目標考核獎。
這部分收入有的地方是沒有發放的,也有的地方僅目標考核獎就有好幾萬,差距很大。所以在校大學生要考教師編制的話,首先要了解壹下當地教師的工資收入水平如何。壹般的教師純收入大致在3000到5000,經濟發達的地方有7000到8000,剛剛入職的教師如果在經濟發達地區有5000左右。
擴展資料
根據《教師法》規定
第二十五條 教師的平均工資水平應當不低於或者高於國家公務員的平均工資水平,並逐步提高。建立正常晉級增薪制度,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二十六條 中小學教師和職業學校教師享受教齡津貼和其他津貼,具體辦法由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
第二十七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對教師以及具有中專以上學歷的畢業生到少數民族地區和邊遠貧困地區從事教育教學工作的,應當予以補貼。
第二十八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國務院有關部門,對城市教師住房的建設、租賃、出售實行優先、優惠。縣、鄉兩級人民政府應當為農村中小學教師解決住房提供方便。
第二十九條 教師的醫療同當地國家公務員享受同等的待遇;定期對教師進行身體健康檢查,並因地制宜安排教師進行休養。醫療機構應當對當地教師的醫療提供方便。
第三十條 教師退休或者退職後,享受國家規定的退休或者退職待遇。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適當提高長期從事教育教學工作的中小學退休教師的退休金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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