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廣東178天產假不是強制的。女職工可以依法享有178日的產假。現行的廣東省職工產假最少為128天,包括98天順產假和30天計生獎勵假。部腹產等難產的情況可增加30天,即158天。將30天的獎勵假延長至80天後,產假最少即可休178天。
2、法律依據:《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三十條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八十日的獎勵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產假。在規定假期內照發工資,不影響福利待遇和全勤評獎。
第三十壹條
職工接受節育手術的,享受國家規定的假期。同時施行兩種節育手術的,合並計算假期。在規定假期內照發工資,不影響福利待遇和全勤評獎。
二、產假期間工資發放標準是什麽
1、用人單位為女職工繳納生育保險的,女職工的的產假期間的待遇為:
(1)生育津貼;
(2)生育醫療費用;
(3)計劃生育手術醫療費用;
(4)國家和本市規定的其他費用。
上述費用均有社保基金支付。
在該種情況下,生育津貼即應視為女職工的產假工資,但由於生育津貼的計算方法是:女職工本人生育當月的繳費基數除產假天數得出的,該津貼的數額可能低於女職工的本人工資數額。因此,若生育津貼的數額低於女職工工資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2、用人單位未給女職工繳納生育保險的,女職工產假期間,工資由用人單位照發,這裏的工資應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崗位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應是女職工休產假之前的月工資標準。另外,女職工還可以要求用人單位報銷生育醫療費用及疾患生育手術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