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詩詞大全網 - 漢語詞典 - 婚姻法第二十二條昰怎麽規定?

婚姻法第二十二條昰怎麽規定?

《中華人民***和國婚姻法》第十二條 無效或被撤銷的婚姻,自始無效。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對重婚導致的婚姻無效的財產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當事人所生的子女,適用本法有關父母子女的規定。

本條規定的是無效婚姻及其如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