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子之手與子偕老原來是形容戰士之間的約定。現在多用來形容愛情的永恒。
出自《詩經·邶風·擊鼓》:“死生契闊,與子成說。執子之手,與子偕老。”?意思是我們不是說好了的嗎?壹定要生死同命,壹同攜手,做壹輩子的好兄弟!講的是戰爭,不管是窮兵黷武的四處征戰,還是保家衛國的戰鬥,士兵面對的都將是別離,這個別離也許很短,也許很長,長於壹生。
戰爭對於壹個國家來說有著各種各樣的含義,對於壹個個體而言,若不從大處去講,那更多的是“我獨南行”的不忍,“不我以歸”的憂心,無居無所的飄零,和兵失去戰馬的淒涼。
現代多運用執手偕老,形容愛情的永恒。而在種種承諾面前,愛情的承諾應是最動人心魄的了,平凡而真誠的諾言最為感人。
《詩經·邶風·擊鼓》原文
擊鼓其鏜,踴躍用兵。土國城漕,我獨南行。
從孫子仲,平陳與宋。不我以歸,憂心有忡。
爰居爰處?爰喪其馬?於以求之?於林之下。
死生契闊,與子成說。執子之手,與子偕老。
於嗟闊兮,不我活兮。於嗟洵兮,不我信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