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法制辦是市政府直屬機構。全稱是市政府法制辦公室。政府法制辦公室(簡稱法制辦)是由壹級政府設立的負責本級政府法制工作的辦事機構。從上至下分為國務院法制辦公室(正部級),省政府法制辦公室(正廳級),市政府法制辦公室(正處級),縣政府法制辦公室(正科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憲法》 第五條 中華人民***和國實行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國家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的統壹和尊嚴。壹切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都不得同憲法相抵觸。壹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各政黨和各社會團體、各企業事業組織都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壹切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必須予以追究。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