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廠內交通安全運輸,防止由於車輛傷害造成的人身事故,制定了《廠內交通安全管理規定》,下面我給大家介紹關於廠內交通安全管理規定的相關資料,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廠內交通安全管理條例1 凡公司各類車輛,包括鏟車、電瓶車、各類汽車司機均應遵守本規定。
2 在公司區域主幹馬路、各車間外環馬路、車間安全道上行駛的各類車輛均應按此制度執行。
3 公司區域主幹馬路指公司北門直至水暖組,公司東門到三車間。其余為廠區支幹馬路。車間內部有白色間斷標記的通道為車間安全道。
4 主幹馬路各類機動車輛,時速應在10公裏以下;支幹馬路時速應在5公裏以下;車間安全道及主幹、支幹馬路拐轉時速不得超過3公裏。
5 各類車輛在起步、出入車間大門、倒車、調頭、拐彎、過十字路口時應鳴笛減速,通過各路口,司機應做到?壹慢、二看,三通過?,在會車時應做到先讓,先慢,先停。
6 壹切車輛,除在主幹馬路外壹律不準超車。在主幹馬路超車時要鳴笛示意,待前車同意後,方可超車。
7 各類車輛在主幹道、支幹道、車間通道壹律靠右行駛,在轉彎時應打開轉向指示燈,無轉向指示燈的車輛,在轉彎時司機應伸手示意。左轉彎時必須轉大彎。
8 各類車輛進入庫房、車間時應密切註意周圍環境和人員動向,並應鳴笛,低速(時速不超過3公裏)慢行,隨時做好停車準備。
9 主幹馬路壹律不得在白天(6時至20時)將車輛停放在主幹馬路上,防止交通阻塞。十字路口、交通要道附近不得碼放高物,防止阻擋司機視線。
10 各種車輛(包括私人摩托車)在7時至18時不得在公司區域內各種道路上練車。
11 各類車輛的司機除應遵守本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外,還必須嚴格貫徹執行本規定。
廠內交通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為了加強廠內交通管理、防止交通運輸事故發生
2、範圍:機動車和叉車駕駛員
3、責任者:保衛科、安全部、購銷運輸部門
4、程序:
4.1機動車輛駕駛員和職工必須嚴格遵守國家交通法。
4.2各級領導和廠內職工,本廠或外單位入廠車輛都必須認真貫徹執行、自覺遵守廠內交通安全規定。
4.3駕駛員應精力集中,嚴禁違章作業,行車進入禁火區內嚴禁吸煙。
4.4無阻火器車輛不準駛入禁火區。
4.5廠內行車速度不大於10公裏/小時,危險場所不大於5公裏/小時。車輛應在中心道上行駛,嚴禁與生產系統設備管道接觸。
4.6嚴禁在道口、車間、交叉路口上停留車輛。
4.7車輛通過道口、拐彎,應顯示信號,要做到?壹慢、二看、三通過?,減速鳴笛,註意觀察。
4.8行人靠道路右側行走,嚴禁與汽車及其它車輛搶道。
4.9自行車、摩托車不得進入廠區,壹切進出車輛應接受門衛檢查。
4.10道路上不準放物件,隨時保持暢通。
4.11廠區的壹切交通標誌和安全設施,任何人不得損壞或搬動。
4.12車輛裝載運輸:
4.12.1汽車不得超載、超高、超長、超寬,若特殊情況,必須事先與主管部門聯系,采取安全措施,方可行駛。
4.12.2廠內推車行走時應註意前方行人,防止傷亡事故發生。
4.13機動車輛的七大禁令:
4.13.1. 嚴禁無證開車和無令開車(調度令)。
4.13.2. 嚴禁酒後開車。
4.13.3. 嚴禁超速開車。
4.13.4. 嚴禁空擋溜車。
4.13.5. 嚴禁設備帶病運行。
4.13.6. 嚴禁人貨混載行車。
4.13.7. 嚴禁超標(超高、超長、超重)裝載行車。
4.14凡發生交通事故應保留現場,對負傷人員及時搶救,並立即報告主管部門前往調查處理。
4.15廠內交通安全,由保衛部門負責全面管理、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