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書是個人或集體向組織表達願望,向機關、團體、單位領導提出請求時的壹種書信。申請書應把該寫的問題寫清楚,但也要註意精練。申請書壹般是壹事壹書。
(壹)在申請書的第壹行正中寫申請書的名稱。如:“入黨(團)申請書”、“開業申請書”等,字體較正文稍大。
(二)寫接受申請書的單位或有關負責同誌的名稱。
(三)寫申請書的具體內容:
(1)申請的事情或理由最好分段寫,以便接受申請的壹方把握要領。
(2)申請的理由比較多,可以從幾個方面、幾個階段談認識。
(四)結尾寫表示敬意的話,如“此致敬禮”、“請領導批準”等語,也可以不寫。
(五)最後寫申請人姓名或申請單位名稱(加蓋公章)和寫申請書的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