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詩詞大全網 - 漢語詞典 - 失職和瀆職區別

失職和瀆職區別

失職與瀆職的區別如下:

1、主體不壹樣,失職主體是工作人員,瀆職的主體是國家機關人員;

2、概念不同。失職是指工作人員對本職工作不認真負責,未依照規定履行自己的職務,致使單位或服務對象造成損失的行為。失職也可以構成犯罪,當行為人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或國有企業工作人員時,失職造成嚴重損失的構成瀆職犯罪。瀆職罪是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或者徇私舞弊,妨害國家機關的正常管理活動,致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嚴重損失的行為;

3、結果不壹樣,失職是對行為人單位造成損失,瀆職是不僅對行為人單位造成損失,同時對國家和人民的利益造成損失;

4、行為人主觀目的差異,瀆職犯罪在主觀方面既有故意又有過失;

5、後果的危害程度不同。失職的危害程度較瀆職更輕。當行為人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或國有企業工作人員時,失職造成嚴重損失的構成瀆職犯罪;

6、嚴重程度不壹樣,失職相較於瀆職而言嚴重程度較為輕,失職也可以構成犯罪,當行為人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或國有企業工作人員時,失職造成嚴重損失的構成瀆職犯罪;失職罪危害程度嚴重依據黨紀、政紀規定可以追究紀律責任,瀆職罪危害程度特別嚴重,觸犯國家法律,應當承擔法律責任;

7、行為人的作為表現不同;

8、客觀條件影響程度不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條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或者玩忽職守,致使公***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