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業協議書備註欄建議填寫的內容如下:
壹般填些與用人單位的之間的約定。比如:違約金、婚育約定、多久試用期、幾時上保險或是其他約定。那個備註是用來寫協議書上沒有的東西,如果沒有就什麽也不需要寫。原則上,內容是壹般條款,而商家的備註是特別條款,特別條款優先於壹般條款。
但是有個前提是:商家的特別條款不能違背法律、法規或者其他有公***效力的規範性文件。所以呢,要看條款的具體情況和法律的規定,沒有備註違法就只能依照備註。當然啦,妳不同意也可以解除就業協議或者勞動合同。
三方協議是《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的簡稱,它是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和學校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的書面表現形式,能解決應屆畢業生戶籍、檔案、保險、公積金等壹系列相關問題。
三方協議在畢業生到單位報到(憑《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本專科畢業生就業報到證》或《全國畢業生研究生報到證》)、用人單位正式接收後自行終止。
就業協議書的意義與作用
三方協議壹旦簽署,就意味著大學生第壹份工作就基本確定。因此,應屆畢業生要特別註意簽約事項。大學生簽三方協議前,須認真查看用人單位的隸屬,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壹般都有人事接收權。
民營企業、外資企業則需要經過人事局或人才交流中心的審批才能招收職工,協議書上要簽署他們的意見方能有效。應屆畢業生還要對不同地方人事主管部門的特殊規定有所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