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單:
修改(M)
拉長(G)在命令提示下,輸入 lengthen。
命令條目:lengthen
選擇對象或
[增量(DE)/百分數(P)/全部(T)/動態(DY)]:
選擇壹個對象或輸入選項
對象選擇
顯示對象的長度和包含角(如果對象有包含角)。
LENGTHEN
命令不影響閉合的對象。選定對象的拉伸方向不需要與當前用戶坐標系 (UCS) 的 Z 軸平行。
當前長度: <當前>,包含角: <當前>
選擇對象或 [增量(DE)/百分數(P)/全部(T)/動態(DY)]: 選擇壹個對象,輸入選項或按 ENTER 鍵結束命令
增量
以指定的增量修改對象的長度,該增量從距離選擇點最近的端點處開始測量。差值還以指定的增量修改弧的角度,該增量從距離選擇點最近的端點處開始測量。正值擴展對象,負值修剪對象。
輸入長度差值或 [角度(A)] <當前>: 指定距離、輸入 a 或按 ENTER
鍵
長度差值
以指定的增量修改對象的長度。
選擇要修改的對象或 [放棄(U)]: 選擇壹個對象或輸入 u
提示將壹直重復,直到按 ENTER
鍵結束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