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崗位職責如下:
1、對全體學生全面負責。教書育人,寓德育於學科教學之中,以身作則,積極主動協助班主任做好學生思想教育工作。
2、努力學習教育理論和學科的專業知識及相關知識,制定本學科本學期工作計劃,鉆研教材,了解、研究學生,積極參加教育教學研究,認真寫好教案。
3、上好每壹節課。教學目的明確,講究教學方法,充分調動學生學習積極性,完成預定的教學計劃和任務。提前五分鐘到教室,上課時間不做與授課無關的事情,如:接聽手機,待客閑談等。
4、因材施教,根據學生情況劃分層次,及時分班編組。
5、及時認真批改作業,不僅指出正誤,還要註意指導學生的學習方法。
6、根據專業、年級特點,指導學生自學方法,熱忱幫助後進學生,提高學生學習能力,組織與輔導課外活動,提高學生全面素質。
7、做好教學質量的考查工作,按照教學要求,認真做好命題、監考和閱卷評分工作,實事求是地分析講評,研究與改進教學方法。
8、關心了解國內外本學科的教改信息和科研動態,積極參加教科研活動,不斷提高教學水平。
9、嚴格履行《中華人民***和國教師法》中規定的教師義務和法律責任,關心體貼愛護學生並尊重學生人格。
10、每節課點名,嚴格學生考勤,及時與班主任老師核對名單,不得遺漏壹名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