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規考試提示
壹、車輛牽引(交規考試)
1、可以的有:正式駕駛員,制動器失效用硬連接,三輪摩托車。
2、不準牽引有:二輪、輕摩;轉向器、燈光失效;其重車、掛車、輪式專用械車;寬度機大於牽引車。
二、實習駕駛員(交規考試)
1、可以:按考試車型單獨駕駛,可以上高速公路。實習期間須懸掛實習示意牌。
2、不準:牽引車輛;駕駛特種和危險品車輛;單獨駕駛大客車和掛車。
三、車輛登記 (交規自測)
1、購置新車上路行駛前必須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辦理登記手續,領取號牌,行駛證。
2、車輛牌照應安裝在車輛的指定位置,並且保持清晰。
3、要定期對車輛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4、機動車號牌和行駛證不準轉借、塗改、偽造。
5、達到報廢的車輛要註銷登記。
四、鳴喇叭 (交規考試)
1、可以:鳴三次,鳴半秒鐘。行車中遇到畜力車時,盡量少鳴喇叭。
2、不準:郊外高音喇叭禁止,晚上23時到淩晨5時禁止。當經過不允許鳴喇叭的路段時,註意安全,禁止鳴喇叭。行進沒有禁止鳴喇叭路段時,駕駛人應該盡可能少鳴喇叭。
五、燈光 (交規考試)
1、左轉向燈:向左轉彎、向左變道、起步、駛離停車地點、調頭時。
2、右轉向燈:向右轉彎、向右變道、靠邊停車時。
3、夜間行車路燈照明良好開近光燈。
4、夜間無路燈照明時間時開遠光燈。
5、霧天形式時開霧燈和報警閃光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