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兵期間的津貼是每月發放壹次。因為義務兵是沒有工資的,每個月發放的錢屬於生活補貼,就是為了讓個人可以買壹些洗漱用品和生活用品等。而現在實行的是兩年義務兵制,滿兩年以後就會簽上壹級士官,就開始每月正式拿工資。當前義務兵享受供給制生活待遇,第壹年每月津貼700元,第二年每月津貼820元;若兩年後晉升士官,領取工資,下士約4500元左右,中士約5400元左右,上士約6400元左右,四級軍士長約7400元左右。各地區因為艱苦環境不壹樣,略有不同。義務兵津貼發放方法是直接給現金或打卡,壹般新兵前三個月津貼是給現金。當下連隊的時候,可以用士兵證辦卡,就可以直接打卡裏。不同的地點可能或有所差別。
沒簽訂勞動合同不給工資怎麽辦?
未簽訂勞動合同而辭職時老板又不支付工資的,有以下幾種解決途徑:
1、和老板協商解決;
2、當地勞動局內設機構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要回工資。該程序是專門為了解決勞資糾紛的,效果很好,不用交任何費用;
3、對仲裁結果不服得,可以向法院起訴;
4、可以向勞動監察機構投訴,由其責令用人單位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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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中國人民解放軍現役士兵服役條例》第三十壹條:
義務兵享受供給制生活待遇,按照軍銜和服現役年限發給津貼。士官實行工資制和定期增資制度,其基本工資由軍銜級別工資、軍齡工資組成,並按照國家和軍隊的有關規定享受津貼和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