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購銷合同是買賣合同的變化形式,它同買賣合同的要求基本上是壹致的。主要是指供方(賣方)同需方(買方)根據協商壹致的意見,由供方將壹產品交付給需方,需方接受產品並按規定支付價款的協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八十九條 承諾對要約的內容作出非實質性變更的,除要約人及時表示反對或者要約表明承諾不得對要約的內容作出任何變更外,該承諾有效,合同的內容以承諾的內容為準。
第四百九十條 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壹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但是壹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