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國論》的六國就是指的戰國七雄中秦國以外的齊、楚、燕、趙、韓、魏六個國家。出自(宋)代蘇軾。
《六國論》部分原文:六國破滅,非兵不利,戰不善,弊在賂秦。賂秦而力虧,破滅之道也。或曰:六國互喪,率賂秦耶?日:不賂者以賂者喪。蓋失強援,不獨完。故曰: 整在賂秦也。相應翻譯為:六國的滅亡,不是(因為他們的)武器不鋒利,仗打得不好,弊端在於用土地來賄賂秦國。拿士地賄賂秦國虧損了自己的力量, (這就)是滅亡的原因。
有人問:“六國壹個接壹個的滅亡,難道全部是因為賄賂秦國嗎?”(回答)說:”不賄賂秦國的國家因為有賄賂秦國的國家而滅亡。原因是不賄賂秦國的國家失掉了強有力的外援,不能獨自保全。所以說:整病在於賄賂秦國。“
《六國論》:
《六國論》是北宋文學家蘇軾創作的壹篇政論文。這篇文章通過對六國久存而秦速亡的對比分析,突出強調了“養士”的重要作用。作者認為六國諸侯卿相都爭相養士,是他們得以久存的原因,並將“士”分為智、辯、勇、力四種,他們各有著自己的才能,從而獲得自己的生存空間。
作者認為戰國時期之所以維系長久的關鍵,在於統治階層能夠給各種人才生存的空間和發揮才能的機會,古往今來籠絡人才是統治的基石和關鍵。蘇軾此論雖有失偏頗,但見解新穎,論述周詳,有好辯善辯的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