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辦理死亡證明。喪事發生後,在醫院死亡的,由醫院出具死亡證明;在家死亡的,由當地社區醫院出具死亡證明;非正常死亡的,由公安機關出具證明;
2、註銷戶口。喪屬憑死亡證明到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註銷戶口;
3、定殯儀車。喪事發生後,家屬或有關人員應及時撥打附近殯儀服務專線電話,預定殯儀車;選擇遺體存放處。簽訂車輛時應說明有關情況及要求;
4、辦理出殯。喪屬憑死亡證明、戶口註銷證明或公安機關出具的有關證明到遺體存放的殯儀館或市內辦事處辦理出殯預約手續;
5、確定服務項目。殯儀館服務分為基本服務、可選擇服務和特需服務。喪屬可根據實際情況自願選擇服務內容和喪葬用品,辦理出殯喪屬應提前壹天確定告別時間、告別規模、告別廳、火化爐、喪葬用品以及需要的服務內容,到殯儀館或市內服務部辦理預約手續和交款;
6、告別儀式。舉行告別儀式時,喪屬提前1小時到遺體存放處,領取遺體(攜帶遺體存放協議書)、領取喪葬用品,按規定時間進行喪事活動。告別儀式時間不應超過30分鐘;
7、骨灰存放。遺體火化後,家屬可親自將骨灰存放到骨灰寄存室,也可以委托工作人員把骨灰安放到骨灰寄存室,待喪屬探視時再領取骨灰寄存證;
8、按要求選用墓穴的種類和檔次,安排骨灰安葬及家中活動。
壹般辦喪事的註意事項:
1、若退休人員在去世後,未及時到社保局辦理養老待遇終止並存在養老金退發信息的,需帶現金繳納多發養老金後才能辦理撥付手續。現金繳費應註意每天四點以後、每月24日-26日不收費。(各區情況可能不同);
2、若死者存在醫療保險報賬未報完的,需要等待報賬完結後再繼續辦理撥付手續;
3、辦理完撥付手續後,若醫保卡上有余留金額,可至醫保局辦理退費手續;
綜上所述,葬禮禮儀是各民族傳承下來的壹種特殊文化,各個地區差距很大,就是日照相隔數十裏的村落,壹些講法和做法也不盡相同。對死者的處理方式。主要包括安葬、殯儀、舉哀等。除近現代才出現的非宗教性葬禮外,各種喪葬儀規均與宗教觀念有關。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殯葬管理條例》第七條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應當根據本行政區域的殯葬工作規劃和殯葬需要,提出殯儀館、火葬場、骨灰堂、公墓、殯儀服務站等殯葬設施的數量、布局規劃,報本級人民政府審批。
第八條
建設殯儀館、火葬場,由縣級人民政府和設區的市、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門提出方案,報本級人民政府審批;建設殯儀服務站、骨灰堂,由縣級人民政府和設區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門審批;建設公墓,經縣級人民政府和設區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門審核同意後,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審批。
利用外資建設殯葬設施,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審核同意後,報國務院民政部門審批。
農村為村民設置公益性墓地,經鄉級人民政府審核同意後,報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