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詩詞大全網 - 漢語詞典 - 欠債的丈夫意外去世妻子有義務還嗎?

欠債的丈夫意外去世妻子有義務還嗎?

正當生意剛剛有些起色的時候,李海洋在壹次出差路上遭遇車禍,後因搶救無效不幸身亡。之後,沈健向李海洋妻子陸娟提起還錢的事,但陸娟說,丈夫現在人都沒了,這個錢不應該由她來還。而沈健則認為,陸娟作為妻子有義務償還丈夫生前所欠債務,“人雖然死了,但債務不能死”。  此後,沈健將陸娟及其子女李小洋、李小璐壹起告上法庭,要求三人***同歸還李海洋生前借款300萬並按照當初的年利率壹分的口頭約定支付相應利息。  吳江法院最終判決:陸娟於判決生效後十日內歸還借款本金300萬元。理由是:合法的借貸關系應受法律保護。李海洋生前向沈健所借款項,發生於與陸娟夫妻關系存續期間,系夫妻***同債務,現因李海洋已死亡,被告陸娟理應承擔還款義務。訴訟中,李小洋、李小璐出具書面聲明明確表示放棄對其父的繼承權,依法無須對李海洋生前的債務承擔還款義務。因借條上未約定利息,依法視為雙方未約定利息。  判決生效後,陸娟並未按生效法律文書指定期間履行還款義務。沈健向吳江法院申請強制執行。面對陸娟壹人維持企業經營、帶兩個小孩支撐整個家的實際情況,在執行法官的努力下,申請人沈健做出讓步,最終雙方當事人達成分期還款的和解協議。(文中人名均系化名)(鄒強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