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評殘的標準是依據受傷人員的勞動能力受限程度來確定的。勞動能力受限程度越高,傷殘等級就越高。對於每個等級,都有相應的標準來評定。
1、進行工傷認定:在發生工傷事故後,首先要向當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申請工傷認定,確認是否屬於工傷事故。
2、進行勞動能力鑒定:在確認屬於工傷事故後,需要進行勞動能力鑒定。勞動能力鑒定是根據受傷人員的勞動能力受限程度來確定傷殘等級的。
3、依據標準進行賠償:根據傷殘等級和相關法律規定,可以獲得相應的工傷賠償
壹級:器官缺失或功能絕對失去,其它器官不可以代償,存在特別醫療倚賴,生活絕對或大多不可以自理;
二級:器官嚴重缺損或畸形,有嚴重功能障礙或合並癥,存在特別醫療倚賴,或生活大多不可以自理;
三級:器官嚴重缺損或畸形,有嚴重功能障礙或合並癥,存在特別醫療倚賴,或生活局部不可以自理;
四級:器官嚴重缺損或畸形,有嚴重功能障礙或合並癥,存在特別醫療倚賴,生活可以自理者;
五級:器官大部缺損或表面化畸形,有較重功能障礙或合並癥,存在普通醫療倚賴,生活能自理者;
六級:器官大部缺損或表面化畸形,有中度功能障礙或合並癥,存在普通醫療倚賴,生活能自理者;
七級:器官大多缺損或畸形,有輕度功能障礙或合並癥,存在普通醫療倚賴,生活能自理者;
八級:器官局部缺損,形態異常,輕度功能障礙,有醫療倚賴,生活能自理者;
九級:器官局部缺損,形態異常,輕度功能障礙,無醫療倚賴,生活能自理者;
十級:器官局部缺損,形態異常,無功能障礙,無醫療倚賴,生活能自理者。
綜上所述:工傷評傷殘的標準是根據受傷人員的勞動能力受限程度來確定的,對於工傷賠償和後續生活保障具有重要意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十二條
勞動能力鑒定是指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鑒定。
勞動功能障礙分為十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為壹級,最輕的為十級。
生活自理障礙分為三個等級: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勞動能力鑒定標準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等部門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