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雙方達成購買意向後,由廠商開發企業委托的網簽操作人員將首先在網簽系統中錄入合同文本相關信息,經由買賣雙方確認無誤後,網簽操作人員將合同電子文本信息提交到網簽系統申請合同備案。備案完成後,開發企業要即時在銷售現場打印出已經備案的網簽合同文本,買賣雙方簽字蓋章後分別留存。另外,購房人也可以憑身份證明到交易登記機構查詢合同確已備案的信息。網簽備案完成後,如果買賣雙方因各種原因需要解除或變更、更正已備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時,必須雙方持有效證件及相關登記材料同時到交易登記機構申請辦理撤銷原合同備案業務。合同撤銷後,該套房屋恢復可售狀態,可重新網簽合同,但系統記錄換手壹次。
法律依據:《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第十條
商品房預售,開發企業應當與承購人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開發企業應當自簽約之日起30日內,向房地產管理部門和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辦理商品房預售合同登記備案手續。
房地產管理部門應當積極應用網絡信息技術,逐步推行商品房預售合同網上登記備案。
商品房預售合同登記備案手續可以委托代理人辦理。委托代理人辦理的,應當有書面委托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