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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電瓶怎麽充電的

汽車電瓶怎麽充電的

汽車新電瓶充電方法

將電池正極接電源正極,電池負極接電源負極。初次充電分兩個階段進行:首先用初次充電電流充到電解液放出氣泡,單格電壓升到2.3—2.4V為止。然後將電流降為1/2初充電電流,繼續充到電解液放出劇烈的氣泡,比征和電壓連續3h穩定不變為止。全部充電時間約為45—65h。

溫度控制在35—40℃,初次充電完畢時,若電解液比重不合規定,應用蒸餾水或比重為1.4的電解液進行調整。調整後再充電2h,直至比重符合規定時為止。

新蓄電池第壹次充電後往往達不到容量,應進行放電循環。用20h時放電率放電(即用額定容量1/20的電流放電至單格電壓降到1.75V為止),然後再補充充電電流直至充足,經過壹次充、放電循環若容量仍低於額定容量的90%,應再進行壹次充、放電循環。

判斷新車蓄電池是否充電完畢

(1) 如果電解液"沸騰",同時出現氣泡,那麽表明充電完畢。

(2) 測量單格電池電壓值大小,如果電壓3秒內不波動,達2.7V,那麽表明充電完畢。

(3) 測量電解液的相對密度,如密度3h內不再波動,達最大值,那麽表示充電完畢。

使用中汽車蓄電瓶定期補充充電

步驟如下:

(1)先用蒸餾水或蓄電池專用補充液將蓄電池的液面調整到規定高度。

(2)充電前按照充電設備的額定電壓和額定電流將要充電的蓄電池連接起來。串聯在壹路的蓄電池的總電壓不能大於充電設備的額定電壓。

(3)定電流充電的充電電流是根據蓄電池的容量來選擇的。定電流充電分兩個階段進行。階段壹的充電電流是蓄電池額定容量的十分之壹,階段二的充電電流是蓄電池額定容量的二十分之壹。

(4)蓄電池充完電後,檢查蓄電池的電解液的密度。如電解液密度不符合要求,可先將原格內的電解液到出壹些;如原密度過小,可再加入相對密度的濃電解液;如原密度過大,可加入蒸餾水稀釋。調整後液面高度應符合規定。

除了快速充電之外,還有壹種為慢充電,充電時間為10-15個小時,那些深虧電池就必須進行慢充電,否則充電時間不夠,充電量不足,會直接影響到汽車的行駛性能。雖說充電是個相當簡單的操作,但也有壹些註意事項:

向鉛酸蓄電池充電時,要穿上保護衣;

充電時,汽車蓄電池附近不能有火花,禁止抽煙;

對壹個或對多個汽車蓄電池並聯充電時,充電器電壓不要超過16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