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就其理念而言,“全人教育”是壹種整合以往“以社會為本”與“以人為本”的兩種教育觀點,形成既重視社會價值,又重視人的價值的教育新理念。這是壹種理想的教育觀念,也是中外教育家的壹種理想追求。著名教育家、北京大學前校長蔡元培指出:“教育是幫助被教育的人,給他能發展自己的能力,完成他的人格,於人類文化上能盡壹份子的責任。”臺灣中原大學多年來壹直標舉“育自由思考、重責任倫理、秉全人教育”的辦學理念。就其內涵而言,“全人教育”首先是人之為人的教育;其次是傳授知識的教育;第三就是和諧發展心智,以形成健全人格的教育。從某種意義上講,全人教育就是培養“全人”或“完人”的教育。就其教育目的而言,“全人教育”把教育目標定位為:在健全人格的基礎上,促進學生的全面發展,讓個體生命的潛能得到自由、充分、全面、和諧、持續發展。簡言之,全人教育的目的就是培養學生成為有道德、有知識、有能力、和諧發展的“全人”。
2、全人教育思想的內涵十分豐富,也正因如此,學術界對於全人教育的定義至今仍無定論。20世紀80年代以來,西方學術界出現了壹批有關全人教育的期刊與著作。美國的隆·米勒(RonMiller)是當今提出現代意義上“全人教育”的第壹人,創辦了“全人教育出版社”並發行了《全人教育評論》(即後來的《交鋒:尋求生命意義與社會公正的教育》)。加拿大的約翰·米勒(JohnMiller)所領導的安大略教育研究院(OISE)在全人教育課程方面成就斐然,其代表著作包括《全人教育課程》等。英國與澳大利亞等國有關全人教育的研究發展也十分迅速。日本教育家小原國芳提出:理想的教育應包含人類的全部文化,理想的人應是全人,應具備全部人類的文化,即培養真(學問)、善(道德)、美(藝術)、聖(宗教)、健(身體)、富(生活)全面發展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