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句是:執子之手,與子偕老。意思是:不論生死,不論會有多艱難,我與妳說定了,握著妳的手,我會陪著妳壹同老去。
出自《國風·邶風·擊鼓》
原詩:
死生契闊,與子成說。執子之手,與子偕老。
於嗟闊兮,不我活兮。於嗟洵兮,不我信兮。?
譯文:
生死聚散,我曾經對妳說過。拉著妳的手,和妳壹起老去。
唉,太久。讓我無法(妳相會。唉,太遙遠,讓我的誓言不能履行。
擴展資料:
關於這首詩的背景有幾種不同的說法。壹種是魯隱公四年(公元前719年),衛國公子州籲(前人亦稱“衛州籲”)聯合宋、陳、蔡三國伐鄭。此說由《毛詩序》首倡:“《擊鼓》,怨州籲也。”“衛州籲用兵暴亂,使公孫文仲將而平陳與宋,國人怨其勇而無禮也。”鄭箋以《左傳·隱公四年》州籲伐鄭之事實之。
魯隱公四年(公元前719年)夏,衛聯合陳、宋、蔡***同伐鄭。許政伯認為是指同年秋,衛國再度伐鄭,搶了鄭國的莊稼。這兩次戰爭間有兵士在陳、宋戍守(《詩探》)。另壹種是清代姚際恒《詩經通論》提出的“魯宣公十二年(公元前597年),衛穆公出兵救陳”說:“此乃衛穆公北清北之盟,求陳為宋所伐,平陳、宋之難,數興軍旅,其下怨之而作此詩也。”
姚際恒以為《毛詩序》所說“與經不合者六”,此實乃《春秋·宣公十二年》“宋師伐陳,衛人救陳”而被晉所伐之事。清代學者方玉潤《詩經原始》認為是“戍卒思歸不得之詩也”。今人多以為姚說較為合理。不管是哪種背景,可以肯定的是:此詩反映了壹個久戍不歸的征夫的怨恨和思念。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