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韓國YTN電視臺報道,韓國仁川法院15日對扣押的9名中國船員發布拘捕令。中國船長程大偉的罪名是“殺人”,但程大偉否認“殺人事實”。15日下午,被抓的中國船長程大偉及另外8名船員在仁川地方法院接受調查。韓國媒體拍攝的照片顯示,程大偉戴著白色口罩,在警察押送下進入法庭,他太陽穴附近有擦傷,眼部壹大塊淤青非常明顯。其他中國船員都身披黃色馬甲,戴著手銬。程大偉壹直否認“殺人事實”,但韓國國家科學搜查院的檢驗結果足以證明他“殺人”。韓聯社說,仁川地方法院15日晚做出裁定,對9名中國船員發布拘捕令,程大偉的罪名是“殺人”,其余8名船員的罪名是“妨礙特殊公務執行”。
仁川海洋警察署19日對中國船長程大偉(42歲)實施了現場取證。報道稱,程大偉當天上午10時身穿黑色上衣和褲子,臉戴口罩,抵達停泊在仁川海警專用碼頭的中國漁船“魯文漁”號,在漢語翻譯的陪同下“淡然地重演了犯罪當時的場面”。他在重演過程中不時回答海警的提問,說“警察官(李清好)打了壹下我的頭”,“我拿著兇器喊‘不要過來’”。
報道還稱,由於在現場取證之前,程大偉已經“承認犯罪事實”,所以海警的調查主要集中在具體的“犯罪場所和經過”等細節方面。程大偉在30分鐘的現場取證結束之後表示:“由於我的過失導致警官壹人死亡、壹人受傷,對此感到非常抱歉。”
仁川海警表示,程大偉“手持兇器刺死韓國海警李清好”的事實已經得到核實,但持兇器犯罪的場所和經過到底是在李清好剛進入駕駛艙之後,還是在搏鬥之後等細節問題還有待確定,將對此部分繼續進行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