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度不壹樣快,動車和高鐵的區別如下:
1、行駛速度不同。動車和高鐵本質上都是屬於動車組,只是速度等級不同,動車組的速度在200-250左右,高鐵在300-350左右。
2、信號系統不同。動車可以在既有線行駛(普通動車組的信號系統與既有線兼容),高鐵則必須在新建的客專上行駛(高速動車組的信號系統不與既有線兼容)
3、動力方式不同。動車分動力集中式和動力分散式,我國常見的CRH系列動車都是動力分散的,且都是交流傳動,此外地鐵列車也可以算動車(壹般都是直流傳動)。
動車和高鐵其他不同的地方
1、高鐵泛指運行速度大於200公裏的鐵路運輸種類,常用於客運,動車指多節車廂有動力裝置的列車。
2、動車是列車車型,高鐵是鐵路線路類型,兩者不是同壹個概念;在車號上也區別,高鐵車次以G開頭,動車車次以D開頭。
3、高鐵比動車要快,普通動車設計時速250公裏每小時,高鐵設計時速380公裏每小時。
從概念上說,動車的指的是動車組旅客列車,而高鐵指的高速動車組旅客列車。體現在咱們購買的火車票上面就是,D字頭列車指的是動車,而G字頭列車指的是高鐵,可以說,動車是低速動車組,高鐵是高速動車組。
從車型上說,動車組使用的是和諧號機車,時速在200到250KM,而高鐵使用的則是設備更先進的復興號機車,時速在300到350K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