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為蘇洵,弟為蘇轍,父子三人並稱“三蘇”。
蘇軾於1057年與弟蘇澈同科進及第。1061年,應制科試,入三等,除大理評事、簽書鳳翔府判官。
1065年正月還朝,判登聞鼓院,二月,召試秘閣,直史館。次年,蘇洵卒,返蜀居喪。
1069年又還朝,任殿中承、直史館、判官告院。1071年,因與王安石政見不合,出通判杭州,繼知密、徐、湖州。
1079年七月,在湖州以其詩文謗訕新政的罪名被捕入獄,這就是有名的烏臺詩案,數月後獲釋,責授黃州團練副使。
1084年,詔移汝州團結副使。次年,神宗去世後,起知登州,到官五日,被召還朝。1086年至1094年中,由起居舍人遷中書舍人、翰林學士知制誥、兵部尚書、禮部尚書,因遭新舊兩黨夾擊,其間曾出知杭、潁、揚、定四州。1094年,坐譏刺神宗責貶惠州、儋州。徽宗即位,遇赦北歸,於1101年卒於常州。
蘇軾是北宋中期的文壇領袖,在詩、詞、散文、書、畫等方面取得了很高的成就。其文縱橫悠肆;其詩題材廣闊,清新豪健,善用誇張比喻,獨具風格;其詞開豪放壹派;其散文著述宏富,豪放自如,為“唐宋八大家”之壹。蘇軾亦善書,為“宋四家”之壹。還工於畫,尤擅墨竹、怪石、枯木等。蘇軾著有《東坡七集》《東坡易傳》《東坡樂府》等傳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