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位於中國西南、長江上遊的樞紐地帶,幅員廣闊,民族眾多,自古為人稱頌為“物華天寶,地靈人傑”。它雖然遠離中原,但它的歷史演進步伐卻和中原大體壹致。在大多數歷史時期中,四川政治清明、經濟發展、文化繁榮,歷來被視為祖國的戰略大後方,沒有哪壹個朝代不重視四川,沒有哪壹個朝代不把治理好四川作為國家的頭等大事。因此,對治蜀的歷史及其經驗和教訓加以認真總結,無疑具有重要的學術價值和現實意義,同時也是四川歷史學者責無旁貸的重任。本文對此略加論述,拋磚引玉,就教於方家。
壹、“天下治亂”與四川盛衰
四川古稱蜀。史家曾有“天下未亂蜀先亂,天下已治蜀後治”的說法。這個說法原是史家特指魏晉南北朝時期川陜之間的混亂局面和所受荼毒而言,後來又有學者提出應是指南宋時金、蒙先後屢攻川陜,從而導致四川經濟衰頹而言,另有學者以為明末張獻忠之亂亦是由陜及川,致使四川敗落而言,等等。這些說法,都有確鑿的史實作為立說依據,不過都是以某朝某代作為觀察對象的,都沒有跳出短時段歷史觀的窠臼。而在世人看來,“天下未亂蜀先亂,天下已治蜀後治”,似乎已是從古至今四川治亂的鐵的規律。四川歷史究竟是否遵循著這壹“規律”演進的?這關系到怎樣正確認識歷史上的治蜀問題和四川的盛衰問題,應當引起足夠充分的重視和深入細致的思考。從長時段的歷史觀即歷史的全過程看,所謂“天下未亂蜀先亂,天下已治蜀後治” 的流行說法,其實並非四川歷史的治亂規律,應予否定。但以四川歷史某個時期或某個階段而言,則是符合實際情況的。其實,就中國各個省區的歷史而言,都不同程度地存在過這樣的治亂交替現象,它並不是四川壹省所獨有的歷史景觀,更不是四川歷史上的治亂規律。
這就需要我們做壹番歷史的考察。
如同中國所有的區域史壹樣,四川歷史不是呈線性發展的,而是在曲折中發展演變的。大致說來,最近二十年來,歷史學家基本上同意四川歷史發展的“三盛二衰”之說〔1〕。意思是:四川歷史發展存在三個高峰兩個低谷,秦漢、唐宋、清代表現為三個高峰,魏晉之際和元明之際是兩個低谷。不過現在看來,這個說法仍然是不夠全面的,因為它並沒有提到商周時期和民國前期四川的治亂與盛衰[2]。
三星堆文化和金沙遺址已經充分揭示出這樣的史實:商周時期的古蜀文明曾取得重大成就,是中國文明的重要起源地之壹,在中國文明史上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三星堆文明的卓越與輝煌,足以表明四川古代文明與中原文明平行發展、交相映輝,***同締造了偉大的光輝燦爛的中國文明。清末辛亥年間,四川發動了聲勢浩大的保路運動,對武昌起義的成功提供了有力的保障,成為辛亥革命的導火線,“引起中華革命先”(朱德語)〔2〕,並在全國率先舉起脫離腐朽的清王朝的義旗,建立起第壹個縣級資產階級軍政府“榮縣軍政府”。如果站在清王朝的立場上,認為“天下未亂蜀先亂”確為事實,1911年的四川保路運動和榮縣首義可以稱得上是其典型。民國前期,四川軍閥混戰長達20余年,形成軍閥割據的“防區制”,造成四川近代史上最黑暗的時代。如果站在國民政府的角度上,認為“天下已治蜀後治”確為事實,民國前期四川的軍閥“防區制”也可以稱得上是其典型。但1935年川政統壹後,四川軍令政令統歸中央,在隨後的抗日戰爭中,四川人民為中國人民全面抗戰的偉大勝利做出了巨大的犧牲和特殊的貢獻。
從歷史的長時段視角出發看待四川的治亂與盛衰,比較全面而客觀的表述應該是:四川歷史的發展表現為“四盛三衰”,先秦、秦漢、唐宋、清代是四個高峰,魏晉之際、元明之際和民國前期是三個低谷。但高峰和低谷是相對而言的,高峰期的四川也並不總是直線上升,其中充滿了叠宕起伏,同時它的盛衰局面也必然受到全國政治經濟大局變化的影響。
四川歷史上四個高峰期的出現不是偶然的,它們直接取決於幾個必要條件:首先是政治相對清明,社會相對穩定,在這個基礎上經濟文化得以持續發展。其次是周邊政治環境和社會環境的相對安定。當然,全國大局的安定是最重要的。先秦、秦漢、唐宋、清代四川的發展和繁榮,都離不開這幾個條件。
與此相反的是,四川歷史上三個低谷的出現,在很大程度上與周邊關系的不穩定有著密切的關系,或者是由全國戰亂的局面所直接造成。魏晉六朝之際,不少割據政權統治過四川,四川歸屬不定,政區建制變動頻繁,難以組織生產,經濟文化大幅度後退。元明之際,四川長期戰亂,文物菁華毀滅殆盡,難以復蘇。民國前期,蔣系新軍閥與各省軍閥連年大戰,而四川軍閥在此背景下也割據爭雄,混戰不已,軍閥“防區制”嚴重破壞了經濟秩序,民生雕敝,社會破敗不堪。鐵的事實說明,分裂、割據、戰亂是發展進步的大敵,而統壹、和平、安定是發展進步的基本條件。
考察歷史,我們不難看出,不論魏晉之際還是元明之際,四川歷史低谷的出現都不是由“蜀先亂”引起的,絕不是什麽“天下未亂蜀先亂”;而四川古代史上兩次低谷的結束也不是在全國政治平定之後,絕不是什麽“天下已治蜀後治”。民國前期四川的軍閥混戰和軍閥“防區制”局面之所以得以形成,也同上個世紀20至30年代全國政局不穩、各省各派系軍閥集團間的大戰有著密不可分的關系。所以,從歷時性和***時性相結合的長時段視角而不是僅僅從某個短時段來看待歷史上的治蜀,四川的治亂與盛衰問題應當是比較清楚的。
其實,翻揀史籍,我們不難知道,在中國歷史發展的長河中,四川在大多數歷史時期處於相對安寧因而經濟文化繁榮發展的時期,歷史上四川之所以能夠以物華天寶、地靈人傑聞名於世,其根本原因在此。
二、後來治蜀要深思
以上我們討論所的,主要是四川治亂與盛衰的外部條件或必要條件,而四川治亂與盛衰的內部條件或充分條件,應是歷代治蜀者在四川所實施的治蜀方針、政策和措施及其成敗與得失。在這方面,成都武侯祠的壹副楹聯是為近世以來治蜀者們所***同關註的壹個論題。
清末舉人趙藩在題成都武侯祠楹聯中寫到“後來治蜀要深思”,這副著名的“攻心”聯曾引起近世不少政要顯宦和學者的極大興趣與思考。仔細推敲並結合歷史事實來看,趙藩 “攻心”聯的上下聯,其實包有兩層含義:上聯為壹層,講的是用兵之道;下聯為壹層,講的是治民之道。兵、民乃制勝的源泉。所以,將兩層含義合起來看,講的正是治國之道。這裏不談前壹層含義,僅對後壹層含義略陳管見。
所謂“後來治蜀要深思”,顯然是以前車為鑒,警示後人。不過他的意思並不是指天下治亂與治蜀的關系,而是說治蜀者即四川的最高行政長官應該審時度勢,根據四川的歷史與現實,亦即根據四川的具體省情,充分發揮自己的政治智慧和才能,制定治蜀的具體方針、策略和措施。
諸葛亮治蜀的最顯著特點就是“審勢”,即準確把握四川形勢。劉備集團入蜀之初,在對於如何治蜀的策略上,曾發生過激烈爭論。劉備的重要功臣謀士法正認為:“昔高祖入關,約法三章,秦民知德,今君假借威力,跨據壹州,初有其國,未垂惠撫。且客主之義,宜相降下,願緩刑弛禁,以慰其望。”〔3〕即應先施恩惠,放寬刑罰,以收人心。但諸葛亮通過對蜀形勢的深入分析,卻得出了與法正相反的認識,他認為:“秦以無道,政苛民怨,匹夫大呼,天下土崩,高祖因之,可以弘濟。劉璋暗弱,自(劉)焉已來有累世之恩,文法羈縻,互相承奉,德政不舉,威刑不肅。蜀土人士,專權自恣,君臣之道,漸以陵替。寵之以位,位極則賤,順之以恩,恩竭則慢。所以致弊,實由於此。吾今威之以法,法行則知恩,限之以爵,爵加則知榮。榮恩並濟,上下有節。為治之要,於斯而著。”〔4〕不是像漢高祖劉邦那樣“緩刑馳禁,以慰其望”,而是要“威之以法”,“限之以爵”,必須以嚴治蜀,嚴明法紀,整頓吏治,做到罰不避親,賞不避仇,賞罰必信,不因位高而不罰,不因位微而不賞,刑教結合,選賢任能,以身作則。在劉備集團據蜀以前,劉焉、劉璋父子先後據蜀為益州牧,他們作為四川的最高統治者,法紀松弛,賞罰無信,任人唯親,以至政治腐敗,將弱兵疲,民生雕敝。這與秦末楚漢之爭時的全國大局已完全不同。在這種形勢下,如果效法漢高祖“緩刑馳禁”,必將導致蜀漢政治的進壹步惡化。所以不但不能以“緩刑馳禁”之策來收攬人心,恰恰相反,必須采取嚴明法紀的政策,才能收拾二劉治蜀所留下的殘破局面。歷史事實證明,諸葛亮以嚴治蜀的方針、策略和措施是基本正確的。這說明,所謂審勢,就是要把歷史與現實結合起來,綜合考慮,既不必“法先王”,也不必“法後王”,而是具體情況具體處理,從中得出合乎治地形勢的正確認識。
但是,趙藩所謂“後來治蜀要深思”,是否僅此而已?恐怕還有更深壹層的意思。諸葛亮治蜀,在治民之道上確實取得很大成效,有功於蜀,然而在“治官”之道即建立有效、有序的行政體制方面,卻是頗有瑕疵的。其中最關鍵的問題在於缺乏制度保障,名曰“法治”,實為“人治”,而且把“人治”發揮到了極致。《三國誌·蜀誌》裴松之註引《蜀記》說:蜀漢“事無巨細,鹹決於亮”,全由諸葛亮個人決斷。雖有紙上的制度,卻不過是壹紙空文而已。這樣,不但阻絕了其他大多數官員貢獻其聰明才智的機會和道路,而且也使執政者後繼乏人。果然,當諸葛亮歿後,其後繼者均非其任,“蜀中無大將,廖化充先鋒”,而蜀漢之亡,便成為了最終定局。歷史何以如此?趙藩楹聯中說到“寬嚴皆誤”,其中的深刻內涵的確是“後來治蜀要深思”的壹個重要課題。
歷史上治蜀,除三國時諸葛亮治蜀是壹個典型範例外,其他朝代還有相當多的史例可供評說,如宋代範成大治蜀、清代丁寶楨治蜀等等。他們之所以在治蜀上取得壹定成效,其基本前提,莫不是能夠比較準確地分析和把握四川形勢,都離不開“審勢”二字。南宋範成大治蜀,鑒於北宋初朝廷對蜀士禁錮不重用,而南宋初秦檜又“深抑蜀士”〔5〕,“蜀人未嘗除蜀帥”〔6〕。範成大作為吳人治蜀,深刻地認識到要治理好四川,必須充分利用蜀人的智慧和才能。於是他在處理與蜀士的關系、爭取蜀士支持方面做了兩件事,壹是表彰名士,二是網羅人才,其結果是“蜀士由是歸心”〔7〕,達到了預期成效。晚清丁寶楨治蜀,上任即旁咨博詢,又在赴川途中沿途悉心體察四川省情,確知“川省吏貪民玩,勢成岌岌”〔8〕,其中吏治腐敗是問題的核心所在,“夫川省之壞,據目前情形而論,其象已見於民,而其毒尚種於官”〔9〕。於是制定相應治蜀措施,以整飭吏治作為當務之急,取得相當成效,被譽為“四川數百年來第壹好總督”〔10〕。
事實上,歷史上各個朝代治蜀,都有當時的特點,沒有也不可能有壹以貫之的治蜀方針、策略和措施。但歷代治蜀卻有大致相通的壹面,即是歷代四川的最高行政長官在治蜀時,除厲行中央方針、政策外,主要是憑借自己的政治智慧和聰明才智,在大量調查研究的基礎上,結合四川的歷史與現實,制定相應措施,勵精圖治,而把著力點大體放在吏治、法治、發展經濟文化等幾個主要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