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般來說,檔案在畢業後擇業期可申請兩年內由學校代管,擇業期內未被轉走的檔案將在期滿後,由學校轉到學生戶口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參與西部計劃或支教工作的,檔案將由學校保管,等支教期滿再來學校提檔案。
目前國家對於畢業未就業的大學生的檔案,壹般采取三種方法:
壹、把檔案轉至生源地,由所在地級市的人事局接收。這種方式比較適合準備在生源地範圍內就業的畢業生和暫時不想就業的畢業生。
二、把檔案留在學校。國家下發文件,允許畢業時尚未落實單位的畢業生戶口、檔案留校兩年。待落實工作單位後,將戶籍和檔案遷至工作單位所在地。申請檔案留校超過兩年仍未落實工作的,學校將其檔案和戶口遷回生源地,學校不再為其發放就業報到證。這種方式適合有就業願望但尚未就業的畢業生。
三、把檔案轉至就業代理或人才交流中心。這種方式比較適合準備考研、創業、靈活就業的畢業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