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壹、國稅局系統征收的主要稅種有:增值稅、消費稅、車輛購置稅、鐵路部門、銀行總行、保險總公司集中繳納的營業稅、企業所得稅等。
二、地稅局系統征收的主要稅種有:營業稅、城建稅(國稅局征的除外)、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資源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土地增值稅、房產稅、車船稅、印花稅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第五條 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主管全國稅收征收管理工作。各地國家稅務局和地方稅務局應當按照國務院規定的稅收征收管理範圍分別進行征收管理。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依法加強對本行政區域內稅收征收管理工作的領導或者協調,支持稅務機關依法執行職務,依照法定稅率計算稅額,依法征收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