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cept的意思是接受。
accept的用法
accept用作動詞,主要用作及物動詞,有時也可用作不及物動詞,表示接受、同意、承擔等,引由可表示“承認: 同意; 認可; 相信”。
1.accept的基本意思是“接受”,如接受禮物、邀請、好意、批評、建議、接納為成員等等。引由可表示“承認: 同意: 認可; 相信”,如答應某些條件、相信某種解釋、相信某事屬實、認同某種理論、承擔責任、容忍或忍受困境等等。在商業用語中accept則表示“承兌:接受(某種付款方式)”。
2.accept具有明顯的主觀色彩,不僅客觀上“接”,而且更主要的是主觀上的“受”。 accept某人的勸說或者建議時表示妳情願地按照他們的勸說或建議去做;accept令人不愉快的情形時表示妳認識到這是不能改變的、必須接受的現實,即含不情願和勉強之意。
3.accept主要用作及物動詞,其賓語可為名詞 代詞或動名詞,也可接動詞不定式。作“認可:相信”等解時可接that/wh-M句。作“承認?是?”解時還常接以“as+ n./adi./v-ing”充當補足語的復合賓語,這時as不可省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