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換成是我,百分百同意的。
這個世界上,任何事都可以通過道理把壹件事說清楚,唯獨愛情不能。
也許父母在年輕的時候由於種種原因不能和心愛的初戀走到壹起,也許是彩禮不到位,或許是棒打鴛鴦,再或者有可能是被狠人挖了墻角。不管怎麽說,生拉活扯的兩個人在壹起了,辦了結婚證,擺了酒席,之後順理成章的有了孩子。再後來就是在恰當的時候出現了奇遇。
當初最愛的初戀由於和她配偶生活不融洽,當然也是由於心裏愛著初戀間接的傷害了他。最好過不下去了,離了婚。
陰差陽錯峰回路轉的事真是無巧不成書。
父母的初戀又單身了,這個時候父母再也忍不住心底熊熊燃燒的愛,頂住了所有的壓力,排除萬難終於父母離了婚。最後還把初戀娶回家。
雖然母親是無辜的,但看到父親心裏對初戀的澎湃愛戀,只好成全,這得有多大的心胸和勇氣啊。
雖然結局是好的,但直接的傷害了兩家人。作為子女,萬善孝為先。只有深深的祝福他們幸福,安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