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競天擇意思是生物互相競爭,能適應生活者被選擇存留下來。
物競天擇?(wù jìng tiān zé)
解釋:物競:生物的生存競爭;天擇:自然選擇。生物相互競爭,能適應者生存下來。原指生物進化的壹般規律,後也用於人類社會的發展。
出自:清朝末年,甲午海戰的慘敗,再次將中華民族推到了危亡的關頭。此時,嚴復翻譯了英國生物學家赫胥黎的《天演論》,宣傳了“物競天擇,適者生存”的觀點,並於1897年12月在天津出版的《國聞匯編》刊出
原理:生物在鬥爭中往往會得到記憶,這些記憶積累到壹定值是就會稱謂壹種新的非可見,非可觸摸,壹般者可想象的到的壹個物質:經驗。在經驗中學習技能,在經驗和實踐當作獲得技巧,獲得技能後要靈活的運用。就這樣,生物通過這樣的方式衍生下去。在衍生的過程中會繁殖,如果上壹代有基因或DNA的扭變或變異等,後者就會出現變異者或進化等。生物就是通過去探索、去實踐,然後獲得基因的扭變,從而獲得進化,最終勝者壹方會獲得歸屬權,生物就是這樣子來進化過來的。
學術提出者達爾文
物競者,物爭自存也。天擇者存其宜種也。意謂民物於世樊然並生,同食天地自然之利矣。然與接為構民物,各爭有以自有。其始也種與種爭,弱者常為強肉,愚者常智者役。及其有以自存而遺種也,則必強忍魁傑,矯健巧慧,而與其壹時之天時地利人事最其相宜者也。
達爾文以“天擇”釋生物天演之道。意指生物因境遇使然,變異不止,適者數增,不適者減。
物競天擇是達爾文進化論的核心。在生物進化論中的意思是每種生物在繁殖下壹代時,都會出現基因的變異。若這種變異是有利於這種生物更好的生活的,那麽這種有利變異就會通過環境的篩選,以“適者生存”的方式保留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