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市場導向的企業,會按照市場的實際需求,對產品進行改良,去掉那些意義不大的指標,嚴格按照市場需求的類別、款式、功能定位來進行產品的研發和改進工作。壹般來說,企業不會單純以市場導向或者產品導向去改良產品,而是會適度進行兩者的有機結合,這樣才能使產品既具有市場的適應能力,又具有企業自身的特色和高度。
壹、企業類型分為三種。
1.個人獨資企業,即為個人出資經營、歸個人所有和控制、由個人承擔經營風險和享有全部經營收益的企業。 以獨資經營方式經營的獨資企業有無限的經濟責任,破產時借方可以扣留業主的個人財產。
2.為合夥企業,是指由各合夥人訂立合夥協議,***同出資,***同經營,***享有收益,***擔風險,並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的營利性組織。合夥企業分為普通合夥企業和有限合夥企業。
3.為公司制企業,是指按照法律規定,由法定人數以上的投資者(或股東)資建立、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具有法人資格的經濟組織。我國目前的公司制企業有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兩種形式。當企業采用公司制的組織形式時,所有權主體和經營權主體發生分離,所有者只參與和作出有關所有者權益或資本權益變動的理財決策,而日常的生產經營活動和理財活動由經營者進行決策。
二、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生產力的發展水平是多層次的,由此形成了三類基本的企業組織形式,即獨資企業、合夥制企業和公司制企業(以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為主)。這三種企業都屬於現代企業的範疇,體現了不同層次的生產力發展水平和行業的特點,但企業形式的法定性不是壹成不變,不能變通的。
1、我國企業組織形式應呈現多元化發展的趨勢,可以在法定的形式外尋求並借鑒壹些國家的企業形式並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來。比如,我國公司法是不承認設立時的“壹人公司”,但是,對於設立後,公司存續其間,其股東變動不足法定人數時如何,法律沒有進壹步規定如何處理,似乎可以認為我國公司法並不禁止存續中的壹人公司。
2、承認或者拒絕壹人公司各有利弊,但總體平衡起來考慮,承認壹人公司的好處要大於禁止壹人公司的好處。首先,有利於降低投資者的經營風險。許多投資者,往往既想壹人投資,又想利用公司這種形式的特權,尤其是想享受有限責任的特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