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頒布之後,對於女性生活似乎有了更多的限制標準。那麽為何會出現新婚姻法不保護女性的說法?其實是從具體的條款來看的。很多人在解讀之後發出了這樣的評論。當然,這種說法有它的道理,但是也不全面。
隨著社會的發展,女性這個角色似乎處在越來越尷尬的地位了,壹邊要掙錢養家,壹邊還要照顧家庭狀況。所以很多女性都在呼籲,應該從婚姻法上來更多的考慮到女性這個性別問題,有所照顧才對。但是新婚姻法的頒布似乎卻恰恰不是這樣的。讓我們來看壹下,為何有人會評論到新婚姻法不保護女性?它具體有哪些表現呢?
壹:婚前房屋壹人全款可能最大的爭議問題還是在房屋的分割問題上。新婚姻法中已經明確規定了,婚前房屋如果是壹人全款的話,那麽在結婚之後,即使房屋有所增值,在離婚的時候也不應該有分割,而是全權屬於當時全款購買的人。這樣的說法似乎就存在很大的爭議了。有很多女性表示,這樣的法律就是不保護女性的。而且背後會隱藏著更大的社會危機,比如說,如果婚姻過錯方是男方,而當時房屋又是男方全款購買的,那麽是否在離婚的時候,女性就處於更加弱勢的地位了?
二:婚後壹方父母出資
目前在婚姻問題上,還有壹個比較明顯的趨勢,就是父母為孩子買房。如果是父母為孩子購買的房產,即使是在結婚之後,也是應該屬於夫妻壹方的個人財產。離婚時,它不應該被分割。這樣的法律條文其實更大的層面上還是保護男性的。所以有很多女性質疑道,新婚姻法的出臺究竟是為了什麽?為何感覺女性的保障越來越少?其實從另壹個角度來看,這樣的說法也是片面的。
比如說女性也可能出資買房,或者是女方父母出資買房,那麽是否從這個方面來說,這樣的婚姻條例有保護了女性呢?所以看待壹個問題的時候,還是不能從單壹的角度考慮。可以理解很多人解讀的新婚姻法不保護女性的方面,但是從整體社會情況而言,新婚姻法的出臺目的還是為了更有力的保障婚姻雙方兩人的各自權益的。